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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品油经营企业改、扩、迁建初审办理指南 一、行政审批事项名称 成品油经营企业改、扩建 二、行政审批事项类别、办件分类 其他类、上报件 三、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法律、法规依据 《河北省成品油零售市场管理实施细则》(冀商商改字[2008]第37号)第2条 四、申请材料 (一)《河北省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改扩建申请表》; (二)企业申请报告。报告须说明企业基本情况、符合申请条件的说明等; (三)拟原址改、扩建加油站平面位置图(非城区的,提供本站地点半径10公里内现有和经行政许可在建加油站现状分布示意图;位于城区的,提供半径2公里范围内现有和经行政许可在建加油站现状分布示意图。标出加油站名称和间距,周边没有加油站的需文字说明); (四)《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》正、副本; (五)申请报告。报告标题格式为“关于XXX加油站申请原址改(扩)建的请示”。 (六)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商务部核发的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》。 注:材料(一)一式四份,其余各一式两份 五、办理流程 接收材料—初审—上报省商务厅审批 六、法定时限/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/20个工作日 七、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八、窗口电话 860932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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