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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有关企业:
截止1月5日、1月10日第111届广交会网上展位申请及书面材料申请工作已经结束。按照河北省交易团《关于做好第111届广交会展位分配前相关工作的通知》的要求,对申报参展企业按“河北省第111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企业申请暨评分表”进行评分,其中:出口额按2011年度商品大类出口额计算,商品大类按广交会官方网站划分,如下表:
经研究决定,申请3个展区(含3个)以上的企业需要填报《石家庄市第111届广交会按商品大类出口额申报表》,各商品大类出口额相加要小于或等于该企业2011年度出口总额,2011年度出口总额以附件2海关统计数为准。请于2012年1月20日前报石家庄市商务局贸促处。联系电话86086414,传真:86086414,邮箱:swjmfc719@163.com。
附件:
1、石家庄市第111届广交会按商品大类出口额申报表
2、2011年部分企业出口额
二○一二年一月十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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